新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公 告
我大隊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,依法扣留了粵CE3053等共1614輛機動車,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2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107條的規(guī)定,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,,其駕駛?cè)?、所有人或管理人,,已逾?0日以上,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,,沒有補辦相應(yīng)手續(xù),,也未前來接受處理?,F(xiàn)依法對扣留逾期未處理的機動車公告如下:請被扣留車輛的駕駛?cè)恕⑺腥嘶蚬芾砣?,自公告之日起攜帶相關(guān)手續(xù)到新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,,經(jīng)公告6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,我大隊將依法強制報廢處理,。
2021年10月20日
附件:《擬強制報廢交通違法機動車明細(xì)》.doc
來源:新田新聞網(wǎng)
編輯:黃慧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