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田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關于終止張清的新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的決定
(2024年2月29日新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)
新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張清,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新田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,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,新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:終止張清的新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,報新田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,。
來源:新田新聞網
作者:新田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編輯:黃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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