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全面加強城區(qū)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,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之規(guī)定,自即日起,新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,、新田縣交警大隊在城區(qū)內聯合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,、嚴厲整治車輛違法停放
1.所有車輛必須按規(guī)定進入停車場或路面臨時停車位停放,,在路面臨時停車位停放的車輛,必須按行進方向停放在停車位內,,車身不得超出泊位,。
2.大中型貨車、大中型客車,、低速車,、拖拉機、貨運三輪車不得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,。
3.兩輪摩托車,、兩輪電動車必須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車停車泊位內,車頭朝機動車道方向,。
4.嚴禁機動車擅自占用人行道,、侵占盲道和消防通道。對違法停放的車輛分別由公安交警,、城管部門依法處理,,包括但不限于抄牌、強制拖離等措施,。
二,、嚴厲整治違法占用路面臨時停車泊位
1.早7時至晚上 22時,城區(qū)沿街道路兩側商鋪不得占用道路停車裝卸,、轉運貨物,。
2.嚴禁任何單位、個人將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挪作他用,、非法占用或長時間停放車輛,。
對不按規(guī)定長時間占用道路停車裝卸、轉運貨物的車輛,,一律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予以處罰,;對非法占用路面臨時停車泊位的物品和長時間停放的“僵尸車”,一律強制拖移。
三,、嚴厲整治無牌車輛
1.對停放的無牌摩托車,、電動車予以拖移;對非法加裝遮陽傘的,予以強制拆除,。
2.對停放的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、故意遮擋號牌、套牌,、假牌,、未按規(guī)定進行年檢或報廢機動車輛,將采取拖移,、暫扣等強制措施,。
對拒不服從管理、阻礙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的,,由公安機關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予以處理;構成犯罪的,,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本通告自2024年5月20日00時起施行,。
處罰網點: 新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新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
新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2024年5月13日